29 September 2006

七年..........

七年前, 開始了一段戀情.
七年里, 分分合合了好幾次. 為的就是"結婚"兩個字.
七年後的今天, 這段情來到了連自己都不知如何解釋的局面. 原因是學會了看透.
看透當初堅持結婚的念頭, 看透了勉強只會讓自己痛苦難受. 難得終於明白強迫對方結婚, 只會讓自己難堪.
放開了這一切的堅持, 有如放下了一顆千斤大石, 無比輕鬆. 也開始了自己的另一種生活態度. 發現懂得看透以後, 一切的人和事都好像事不關己, 包括戀人.
無奈, 身邊的親人沒法理解. 自己也沒法讓他們理解. 話題一扯上"結婚"兩個字, 定引發一場爭辯. 常說, 甭管別人怎麼想, 開心就好. 可是, 那些畢竟是親人.
只是始終不明白, 只作伴不結婚有這麼難接受嗎?
開始想要接受, 不結婚就必須分手的結果. 因為真的開始乏力去解釋和爭吵. 如果這樣可以換回清靜, 只好跟另一半說抱歉.
"婚"字拆開, 是 "女" 和 "昏". 看來為了結婚, 女人昏了頭; 不結婚, 這裡頭的女人也不見的不昏!